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

實施庫藏股究竟是救了誰?

政府救大股東 誰來救散戶?

記者陳永吉/特稿
上週金管會又要銀行公會暫緩大股東質押股票斷頭,可以協商變更授信條件,以減輕股市賣壓;但看在散戶眼裡,同樣是股東,大股東質押就不用被斷頭,小 股東用融資買股,維持率不足哪有情面可講,券商直接在市場賣出,散戶血本無歸,同樣是高槓桿金融操作,股票面額相同,價值卻差很大,政府差別待遇還真是 「大」「小」眼!
其實8月股災以來,已經有超過200家公司實施庫藏股,件數超過250件,等於有多家公司不只實施一次,講好聽一點,庫藏股是拿來維護股東權益,但 很多公司大股東、董監事這些內部人,股票質押比重超過5成的,實施庫藏股根本就是拿公司的錢去幫大股東護盤,讓他們避免被斷頭而已。根據統計,在這200 家實施庫藏股的公司,有高達61家公司大股東、董監事或高階主管,股票質押比重超過5成,這個比率達3成,其中更有24家公司,光是董事長股票質押比重就 超過5成,而實施庫藏股僅需董事會同意,請問這些公司實施庫藏股究竟是救了誰?
這24家公司中,股票質押超過9成的有翔準(3087)、磐亞(4707)、全智科(3559)、志超(8213)等4家公司,其中翔準董監事持股 質押比重高達100%,而且實施庫藏股以來,買回均價14元跟上週五收盤價9.78元相比,又跌了3成,跌幅比大盤還慘,公司拿股東的錢買完庫藏股後,散 戶投資人真的受益?
其實大股東這些內部人,高槓桿金融操作,本來就要自負風險,跟散戶一樣,沒有理由政府要多關照他們,否則就坐實了馬政府「重商輕民」的指控,而這些大股東高質押的公司,政府應該禁止他們實施庫藏股,否則銀行救大股東,誰來救散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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